
关于开展半导体照明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相关通知
各联盟成员单位:
接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联盟通知,从即日起开展半导体照明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请联盟各成员单位积极申报。
半导体照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是依据国办法(2007)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联合中国电子商会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拟制的中国半导体照明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方案,已由商务部、国资委批准。从即日起在商务部、国资委的指导、监督下,通过企业自愿申报、严格评审、公示、复查等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以及日常管理中积累的行业信用信息,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基础管理、财务能力、竞争力状况、履约状况、守法守规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因素,着重考核其在诚信经营方面的表现状况,对企业信用水平做出的全面评价。
请参考附件中《关于开展半导体照明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函》申报程序中的内容准备文件并发送相关人员。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
附件2:
参与评价企业需准备的材料.doc
